第 106 章

醉小仙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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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高原虽然升职,但之前养殖场的工程,还是一直由他直接管理。想当初三年前,高原说要自主创业,挣当最先富起来的那一批人,可没少遭人白眼。

    他是求爷爷告奶奶,才从上面申请了五千块钱,工程才能开工。几年过去,从去年开始x县已经成了x省、甚至全国的经济最强村。当初的带头人高原,也成了先进人物被大家歌颂。

    毕业五年,同时也是首都大学建校八十周年的校庆,他们最后这一届的工农兵大学生就借此机会组织了同学会。高原和田恬都属于他们这届的风云人物,是被着重邀请的一批人,不止要在校庆上发言,也是他们工农兵大学生不比高考学生差的证明。

    现在的人荣誉感还是很强烈的,学校和同学发出的邀请,都纷纷陆续的赶到学校。多年不见的老同学相见,熟悉也有陌生也有,但会在恍然大悟后兴奋的喊出对方的名字。

    这是他们毕业以来,第一次大规模的再聚,此刻他们有工人,有干部,有教师,有军人,有作家也有领导。有成功,有默默无闻,也有如田恬和高原般轰轰烈烈。

    比如杨琴,建国以来最大的贪污*案,就是她一手抓出来的。

    比如朱建,带领科考队员们登上了世界最高屋脊,成为国内第一人。此类事迹就不一一叙述,等等。

    当初被人诟病的工农兵大学生们,在各行各业自己的领域里,向世人证明着他们并不比任何人差。

    大家握手、拥抱、寒暄,回忆着仿佛还在昨日般的读书时光。

    像高原田恬,杨琴和朱建这样的杰出校友,要作为代表,在大厅里接待各路而来的同学们。

    还有在报社一类做文职的同学,不停的的为大家拍照,也有搞创作搞收藏的,还做了小型的展览。总之看得出,在那个年代能上大学的人,真没有几个简单的人物。

    大家寒暄完毕,一起走过校园,重温当初的回忆。

    栾月还是这些人里跟田恬最好的,她指着好几个地方,打趣的说:“这些学校里有名的情人地,都有你们两口子的足迹吧。”

    田恬脸皮比较薄,就嗔她,高原就大方多了,还说:“当年多亏有你帮忙打掩护了,不然寝室的大妈和查寝的老师,不一定逮住我们多少回呢。”

    高原可是摘了首大的一枝花,当初就不知羡煞多少人,现在两口子修成正果,更让大家羡慕了。

    爱情,也是校园生活中的浓重一笔,在那个时候的爱情,都是纯粹的,多少人看着幸福搀扶的那一对璧人,都在心里遗憾或怀念着自己的那段情感。

    相对而立的那两幢男女寝室楼还在,站在楼下,仿佛依稀还能看见当年大家住在楼里时,冲着对面寝室喊话时的场景。但是在今后几年的校园规划中,这些抗战时期遗留下来的老旧建筑,图书馆,阅览室,树林还是湖泊,都要拆除重建。也许下次再聚,已经没有什么可留给大家怀念的了。

    时过境迁,只不过是几年而已,从大清算到改革开放,就像是时代的银河线一样,老旧的,都要被舍弃了。

    当年他们毕业时,正在施工的一座食堂,是当时最时髦的一栋建筑了,现在看来灰扑扑的很不起眼。

    还记得当初一校的学生,都挤在一栋老旧的食堂里吃饭的场景,那真是一桌难求,晚来一步就得蹲着吃完了。

    当时还流行很多抢饭点儿的打油诗,一个跟着念,大家都跟着附和:打饭占位,一场混战,满身是汗,碗里没饭。

    校庆结束后,有个在国外成为企业家的校友包了首都大饭店,大家一起热闹的庆祝一下今日的相聚。

    突然有个同学唱起了那首‘工农兵学员之歌’,当年田恬领导的那几个文艺骨干,也跟着拍子跳起了忠心舞。慢慢的,歌声中带着哽咽,也夹杂了抽泣。

    大家为相聚欢喜,也为昨天感叹,好像没过几年,工农兵大学生这个词,已经消失在时间之中了。但这却是在坐的这些人,永远也无法磨灭,并被影响深刻的记忆。

    这次聚会,让很多老同学重新有了联系,也带给大家美好并深刻的回忆。

    不管世事如何变化,大清算的浪涛如何的激进,历史还是一步一步按着自己的步伐前进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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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陆桂芬一直不同意来给小虎子捐肾,手术这东西不像别的,一个刀口摆在那,根本就瞒不住。她现在的日子过的很幸福,她知足了,所以也不贪图张凤革给许的那些好处。至于那个孩子,唉,眼不见为净吧。陆桂芬不答应,张凤革也拿她没辙,本就不是一个城市的,就算他官大手也伸不出这么长来。而且他本身心里就有鬼,还不敢跟她来横的,一时就僵持下来了。

    小虎子在医院调理一段时间身体,就回家养着了,一家子的心肝宝贝得了这么个毛病,张家一时间就如被乌云笼罩一般。这孩子断断续续吃了一年的药,也没见个起色,正如之前大夫说的那样,死不了赖活着。

    至于张凤革,一直没下得了决心去给孩子配型,他安慰自己说,大夫也说至亲也并不一定就能配型成功,那他何必要为这不高的几率去赌家庭和前程呢。

    就在大家都要放弃的时候,一个人的出现,给了张凤革希望。

    因为高原是全国带头致富模范,村子里就请他回去搞策划,看看能不能帮着村民也富裕起来。造福家乡,高原当然‘义不容辞’了,可他要回来的那天,有个男人领着一个孩子蹲在路上等着他。

    “高干事,你还认识我么!”这男人揣着手,点头哈腰的说道。

    刘建国,高原当然认识,这人是村里的二流懒蛋子,从小就是村子孩子里的一霸没少欺负他,后来高原得势了,没少给他下绊子。别说是他这种在记忆里有深刻印象的人,就算是多少年前不经意的一撇,高原都能回忆起这人的部分细节。

    “当然认识了,建国哥!你怎么在这里等我?”

    高原现在是大人物,能被他记得,刘建国就像与有荣焉一样,笑的裂开了嘴,直往高原手里递烟卷儿。

    “高干事,抽一颗,这是好烟!”刘建国一咧嘴,前排门牙少了好几颗,配着他讨好的样子,让他人看起来有些滑稽。这几颗门牙,也是当年高原的杰作,现在想想也够幼稚好笑的了,所以对刘建国,高原多了两分包容。

    高原把烟推回去,好脾气的说道:“我不吸烟,还有我早就不当干事了。”

    刘建国见他真没有接的意思,讪讪的把烟收了回来,放在鼻子底下狠狠的闻了一下,到底还是没舍得抽,依依不舍的又放进烟盒里揣进了兜。

    高原暗自皱了下眉,心想刘建国要递给他抽的烟,不是被他已经这样闻过千百遍了吧!虽然他没抽,但他有洁癖心脏,想想还是觉得怪恶心的。

    “我知道你升官了,但我这也没啥文化,弄不懂你现在到底是啥地位,就照着原先那么喊了,高老弟你别挑我理啊!”

    好么,一下叫的更亲切了,这小子从小就胡搅蛮缠滚刀肉一块,现在看来是更赖了。

    “没关系!那建国哥你要没事儿的话,我就先走了。”

    哪能没事儿啊,没事儿谁能吃饱了撑的蹲路上堵人,见高原真要走,刘建国赶紧拉住他说:“有事儿,有事儿,还是大事儿。”

    高原看出他有事儿了,但正是因为一百个不想听,这才要走的,不过看来是躲不过去了。但是听,也不能让他牵着鼻子走,得压着他才行。

    “那有什么事儿哥你就说吧。”

    刘建国左右看看,又神神秘秘的凑过来说:“就在这儿说?不方便吧!”

    “那哥你要觉得不方便的话,那就改天再说吧,我这还着急回去呢。”高原作势又要走。

    “行,行,就在这儿说!你别总要走啊,真是大事儿。”

    刘建国服了,拉着高原的衣服急的直跺脚,又赶忙把一旁的孩子叫过来,推到他面前说:“你看这个孩子眼熟不!”

    高原仔细看看,但这孩子确黑不说脸还造的跟花猫一样,蓬头垢面的他能看出啥啊。

    “你家孩子?”

    “对,我家孩子!”八成是刚才被高原闪怕了,刘建国是有问速答,话说出去了,才发觉说差了,‘呸’了一口又道:“是我家的!但不是我的种!”

    “那这事儿哥你得去找你家嫂子啊,怎么也找不到我头上来啊!”

    结婚三年,他们两口子一个动静儿都没有,他都对自己产生怀疑了。更别提以前他还从没近过女色洁身自好,所以别说一个孩子了,毛都跟他没半点关系。

    “我,我找你,也不是说这孩子就是你的啊!就是让你牵个线,我找的是原先的张支书!”

    刘建国都要被他打岔打迷糊了,气的直结巴,也不卖关子待价而沽了,直接把来意给说了出来。

    瞬间,高原就秒懂了,不是他亲戚,就是他媳妇,之前肯定被张凤革给睡过的。